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国家印发文件启动国家级零碳园区示范建设,要求各地分步骤推进产业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并鼓励各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创建工作。2026年5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完成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全省建成2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
各类政策接续落地,节能降碳不再是少数园区的选择性工作,而是全省开发区的硬性建设任务。对省内园区和工业企业来说,这既是转型的现实挑战,也是借力政策红利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窗口期。
我司长期关注并积极开展低碳政策资金申报和低碳清单、低碳园区方案编制等相关技术工作。结合本次政策导向与项目实操经验,下文将对政策框架、资金申报渠道、申报实操要点展开系统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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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域推进:低碳为必答题,零碳为择优创建
《实施方案》的核心逻辑是“全域覆盖、梯次推进”。
低碳园区面向所有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推进。根据园区碳排放体量,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降低目标被划分为三档:碳排放量大于1000万吨的园区,目标不低于22%;100万至1000万吨的园区,目标不低于20%;其他园区目标不低于18%。
零碳园区则是在低碳园区基础上“好中选优”,可为园区全域或有明确四至范围的“园中园”,且原则上须先完成低碳园区建设任务。2026年7月,省级零碳园区培育名单已经公布,宁波、嘉兴、绍兴等地多家开发区率先入选。
数据显示,全省园区碳排放总量近3亿吨,占全省碳排放的一半,碳排放强度约1.4吨二氧化碳/万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园区降碳,就是抓住了浙江“双碳”工作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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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低(零)碳园区建设,浙江省已搭建起国家—省—市县多级财政支持体系,为园区、企业绿色技改提供多元化申报路径。
(一)国家层面: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大,申报要求严苛
根据《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本专项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等方向,其中重点行业领域明确支持“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的节能降碳改造”,以及供热、算力等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
核心支持条件:项目须为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含试运行)项目;已有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明确支持的项目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
(二)省级层面:两大核心申报通道
1.省级节能降碳技改资金:以降碳量为核心指标
根据《浙江省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资金支持范围覆盖三个领域:
制造业企业(不含纳入全国碳市场企业)。重点支持“8+4”高耗能行业,包括化工、纺织、非金属制品、化纤、造纸、橡塑、黑色金属、金属制品(含有色金属)、石化、电气机械等。
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制造业企业。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化、造纸等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低(零)碳园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园区)公共区域基础设施低碳改造项目,支持方向包括供热管网升级改造、多能互补及源网荷储改造、涉及节能降碳的循环化改造。
资金支持的核心指标是降碳量,支持比例为项目投资额的5%,单个项目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另根据第二批省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申报通知,申报项目还须满足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改造完成后可形成年二氧化碳减排量1000吨以上。
2.设备更新示范项目:2000万门槛,山区海岛减半
根据浙江省《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该项目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工业领域重点行业,推进企业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更新升级先进生产设备。
申报基础门槛为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山区海岛县(含调出县)可减半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超长期国债、工信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或省级工信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市县配套政策:可合规叠加,进一步放大资金收益
除国家、省级层面资金外,省内各地均出台本地化技改补助,部分地区可实现“国家—省—市—县(市、区)”多级政策合规叠加。
以温州为例,市级技改补助政策对一年内生产性设备与信息化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适用于亩均综合评价C类以上企业,可与国家、省级“两新”政策叠加,政策原则适用于温州市区。
乐清、瑞安等各县(市)不直接执行该市级文件,另行制定本级工业技改配套政策。部分县(市、区)可在市级补助基础上再给予地方追加奖补,但各地投资门槛、补助比例、亩均评价要求、叠加限制条件并不统一,部分情形下已享受国债、省级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再予以县级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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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的“隐形门槛”:项目落地资金的常见阻碍
各类专项资金虽有明确政策导向,但实践中不少项目因对申报规则把握不到位,未能成功获取补助,需要重点关注以下约束条件:
(一)共性约束
项目建设状态。省级技改资金、设备更新示范项目均要求项目处于在建状态,建设进度原则上不超过80%。企业若习惯“先实施、后申报”,项目完工后再启动申报,将直接丧失资格。
重复申报与政策叠加的边界。已获得超长期国债或省级工信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设备更新示范项目;省级技改资金同样要求项目未获得过国家或省级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但省、市、县各级合规政策叠加是允许的,需专业甄别边界,规避申报风险。
前期手续完备性。项目备案(核准)、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法定手续必须齐全。按规定无需办理的,需属地主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
(二)各层级特殊约束
中央预算内投资。仅支持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已完工项目不在支持范围;高耗能项目须提供节能诊断报告。
省级技改资金。对开工时间、申报时点建设进度、完工期限均有刚性要求,任一节点不达标只能等待下一批次。
设备更新示范项目。项目须属于“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对应的重点领域和行业,领域不符则无法申报。
市县配套政策。各地亩均评价要求、叠加条件差异显著,需逐地研读属地最新政策文件。
(三)碳效评价的影响
省级资金评审将结合企业碳效评价升档情况综合考量,碳效等级直接影响补助水平。浙江已建立工业碳效码体系,碳效表现优良的企业在资金申报中具有明显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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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服务赋能:从能效诊断到资金落地全流程
面对严格的政策规则,节能降碳第三方咨询服务的核心价值,可从四个环节协助企业将政策权益转化为落地资金:
第一,能效诊断,摸清底数。不同资金对诊断报告要求不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项目有强制诊断要求;省级技改资金将能效诊断作为申报支撑材料;设备更新示范项目侧重设备先进性和投资合规性。高质量的能效诊断报告,是项目申报的核心支撑材料。
第二,对标匹配,优选路径。同一技改项目,例如余热回收改造,既可申报省级节能降碳技改资金,也可结合条件对接设备更新示范项目及地方配套政策。服务覆盖“415X”集群领域匹配、山区海岛县门槛适用、市县叠加条件甄别三类场景,通过专业研判筛选最优申报路径,实现政策合规叠加。
第三,材料编制,全程跟进。覆盖申报书撰写、立项文件归集、资金拼盘佐证、碳减排量核算等内容,同步做好申报评审对接、项目后期验收的全流程技术支撑。
第四,联动金融,放大效益。除财政补助资金外,对接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项目贷款等金融产品,财政资金与绿色金融组合运用,降低企业整体融资成本,放大项目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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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建议
面向园区管理单位:对照实施方案中低(零)碳园区评价指标,尽快完成园区能源与碳排放基线摸排。园区公共基础设施低碳改造,可直接申报省级专项资金,建议优先谋划储备相关项目。
面向工业企业负责人:全面梳理在建、拟实施的节能降碳技改项目,根据降碳效果、投资规模、项目属性、建设状态等项目特征,对照各层级资金申报要求,选择最匹配的申报通道。其中,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大型项目,如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需提前准备节能诊断报告。同步核验属地县(市、区)配套政策,厘清叠加边界。
全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格局已经全面铺开,低碳园区是必须完成的硬性任务,零碳园区属于择优创建工作,政策资金则是助力低碳转型的重要支撑。提前谋划布局,才能抢抓机遇,用好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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