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5〕1415号)。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使用效益。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5〕1415号)。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使用效益。
核心要点速览
1.支持范围明确:专项投资主要聚焦两大领域。
2.投资定额补助:本专项采取定额补助方式。根据县域农村常住人口规模,补助额度分为4000万元、6000万元和8000万元三档。其中,每个县安排乡村产业配套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每个行政村安排的村庄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300万元。
3.聚焦重点村庄:支持对象聚焦于未来将长久存续、人口集中、产业基础好的集聚提升类村庄。针对不同地区,设置了1000人、1500人或2000人以上的常住人口门槛。
4.严格负面清单:办法明确规定,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用于各类楼堂馆所和“门墙亭廊栏”等景观类设施建设,也不得用于已纳入其他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对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列入拆迁撤并计划、空心化严重的村庄,原则上不纳入本专项支持范围。
该《办法》的出台,为各地规范和高效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和有力的制度保障。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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