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温州惠民大排档演艺广场常态化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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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浙江国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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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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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涉及温州市鹿城区某项目的运营权,要求中标方遵循市场化原则自主经营

一、经营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运营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规划及管理制度,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营风险与法律责任,全面负责本项目全周期运营管理工作,具体核心要求如下:
(1)日常运营管理。严格按投标文件及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运营方案开展经营,按要求提交年度运营计划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执行;全面负责日常商业运营、夜间经济打造、全周期主题活动策划执行与商业氛围营造,确保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于每日夜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保持连续经营,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营,不得擅自中断、缩减或消极履行运营义务;项目场地限定用于演艺演出、户外市集、主题活动、惠民促销、园区配套临时业态等场景,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业态、范围及场地使用功能,确需变更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严禁经营与园区定位相悖、违法违规及易燃易爆、高污染高噪音类业态;不得以转租、托管、承包等任何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经营权,对合作商户、分租方、临时摊位经营主体的全部经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特色活动举办。按招标人指令举办年度不超过6次的特色活动,单场活动运营方直接投入成本不低于10万元;活动方案须提前报招标人审批同意,活动相关政府报批手续、安全责任及费用由运营方自行承担;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合规活动,按不超过5万元/场给予费用支持,年度累计支持总额最高29.8万元,超出部分成本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3)公益性活动配合。对招标人举办、承办或受政府委托组织的公益性、非营利性活动,招标人享有场地优先使用权,运营方须全力配合,不得无故阻挠;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活动承办权;活动产生的专项费用由活动举办方承担。
(4)宣传广告管理。场地内宣传物料设置须提前报招标人审核同意,自行办理相关报批手续;仅可引入与场内活动、经营业态直接关联的品牌赞助宣传,严禁以牟利为目的私自对外出租广告位、设置纯商业广告,承担广告管理相关全部责任与损失。
(5)安全合规与设施维护。自行办理运营所需全部行政审批手续,确保全程合规经营;是项目运营期间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治安、保洁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物业管理、环境保洁、秩序维护、垃圾清运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负责运营期内场地及全部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承担相关费用;场地固定设施搭建/改造须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因使用不当、维护不善造成场地及设施毁损的,须承担相应修复、赔偿责任。
具体要求详见双方签订的正式运营合同。
资源使用费遵循“先付后用、半年一付”原则,自《移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每届满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招标人应在收到款项后向项目运营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1)首期支付:首期资源使用费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招标人支付。
(2)后续支付:后续各期资源使用费应于该期开始前【15】日内向招标人支付。
1.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8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平台CA数字证书或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平台账号密码登录“温州市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平台(https://lcqzfpt.zhaotx.cn/)-电子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缴纳技术服务费(150元/标段)后,在本项目内查看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4.未取得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平台账号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免费注册手续,具体注册办法请登录“温州市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平台(https://lcqzfpt.zhaotx.cn/)→用户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办理CA数字证书,可联系服务热线:400-0571-337 服务qq:800184096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温州市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平台向代理机构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4月28日。代理机构将于2026年4月29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温州市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平台,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09:30;
2.递交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电子加密标书(格式为.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温州市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平台(https://lcqzfpt.zhaotx.cn/)-电子投标管理系统,在本项目流程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26年5月14日09:30;
4.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科技大楼5楼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户名:温州市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399854273
开户行:鹿城农商银行莲池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13日下午16 时30分整。
候选公示结束后,对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若不存在“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平台”规定的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其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本项目获取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内出现获取家数不足3家的,将延长获取及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并发布延期获取公告,延长期内仍出现不足3家的情况的,将变更项目招标条件后,重新进行信息公告。
2.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终止本项目招标活动。
3.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自行登录温州市鹿城区资源资产服务平台(https://lcqzfpt.zhaotx.cn/)-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投标人操作手册见官网首页-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4.平台技术支持:王工 , 联系方式:13957718650、 0577-88938850。
招标人:温州鹿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73362072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66132267
监督部门(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8371585
温州鹿鸿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浙江国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意向竞买人可来电咨询,并实地踏勘了解。
地址丨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诚高大厦1002
温州市鹿城区机场大道诚远大厦2201
电话丨 0577-86661719
网址丨www.zjghzx.cn